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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议答复件(第17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2019-11-29 10:01 作者:目标绩效办管理员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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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垃圾分类是垃圾治理的重要环节,我市虽然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混装习惯长期养成,垃圾分类后终端处置设施配套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 现在一是垃圾分类宣传还不到位。城乡居民对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及如何分类知晓率低;二是城乡居民垃圾混装习惯难以改变。 一些居民小区或公共场所虽然设有分类收集箱(桶),但因长期养成习惯,绝大多数居民仍然随意将生活垃圾混装乱投,毫无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意识;三是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能力不足。如我市绝大多数城区已将餐厨垃圾、大件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但由于终端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已分的垃圾最后又混运至填埋场或 焚烧发电厂处理;四是监管难以到位。特别是目前国家无强制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作支撑,加之由于任务过重,经费紧张,相关工作人员不足等因素,无法有效对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进行监管,更无法对不分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有效制约,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从2011年开始进行了试点工 作。分别在绵阳城区开展了小区、片区分类试点,在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了综合试点,在安州区开展了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在 涪城区城北街道办开展了有害垃圾收集试点,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2017 年以前,无论是住建部的8个试点城市,还是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都未形成可持续的模式。2017年以来,在国家、省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明确要求后, 尤其是在省政府将我市列为省级示范城市后,我市高度重视此项 工作。一是加强有关政策的学习,明确要求;二是及时关注46个全国试点城市的推进情况,加强有关经验的学习;三是积极谋划推进试点工作。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在城区游仙片区清运作业市场化第二轮政府采购中增加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内容,目前已经选点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垃圾分类居家馆)3座,预计今年8月前垃圾分类试点居民达到设定目标 1万户。在游仙区、涪城区等近郊农村地区分别建立了垃圾分类亭400个和 500个。同时,涪城区也在绵州社区人和名苑小区建立了试点,通过智能化 模式开展垃圾分类,规模近300户。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绵阳实际,按照省上要求,到 2020 年底,绵阳城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全覆盖,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完善的 垃圾分类机制。到 2022 年市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一)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依据城市和 农村现状,科学制定《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垃圾 分类工作目标和模式,先城市后农村,先公共机构后居民小区, 使垃圾分类从绵阳城区向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延伸,不断提高 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二)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分类意识和分 类知晓率。通过各类媒体,多渠道将垃圾分类理念传播到学校、 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通过开展校园教育活动、青少年 志愿活动、家庭主题活动,引导居民倡导文明、绿色、低碳、健 康的生活方式。(三)加快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处理 能力。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推项目”为抓手,引入市场机 制,吸纳社会资本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环节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加快绵阳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工程建设,全面建成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一 期工程。同时,加强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建设,不 断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确保满足垃圾分类后终端处置需要。(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垃圾分类模式确定后,进一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容器,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同时,加快完善生活 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确保垃圾分类 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五)动员各方参与,建立长效垃圾分类管控机制。出台具 有针对性和约束力的地方性规章,号召全民参与监督、奖惩分明,确保长效机制健全。 总之,我们将结合绵阳实际,加大工作力度,以期早日实现 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全面提升我市 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王杨梅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的建议》。由市住建委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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