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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情况的通报

2021-02-09 14:37 作者:目标绩效办管理员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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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20日至6月7日对市委目标绩效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9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目标绩效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情况通报如下。
    一、严格政治要求,做实整改前期准备工作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就是市委的意见,为市委目标绩效办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抓好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准备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鲜明态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反馈意见会后,全办迅速通过室务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以及党员干部职工,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察)有关文件精神,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作为贯彻市委“抓落实作表率”要求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反馈意见会后,办内迅速组织召开室务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赓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成员包括办分管领导,负责牵头落实分管科室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日常工作由机关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同步建立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动态跟踪、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各党支部、责任科室履行巡察整改直接责任。
    (三)精准制定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办领导班子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一按照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整改责任主体,分类分项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为确保制定整改措施务实管用,全办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对整改方案进行了两轮意见征求,并对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同时,整改方案按程序报市委第五巡察组初审。最终,整改方案经室务会审议,于2020年9月16日印发实施,并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四)深刻剖析根源。2020年9月23日,市委目标绩效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了33个市级部门和13个县(市、区)、园区目标绩效管理部门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党员代表的谈心谈话28人次。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先后检视剖析,深入查摆问题,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长张学民同志到会作重要讲话,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员指导。
    二、强化担当作为,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体现的不仅是对市委目标绩效办的政治要求,更是对全办党员干部政治态度、政治忠诚、政治责任的直接检验。
    (一)“一把手”亲自抓。巡察意见反馈后,办主要负责人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对巡察整改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在统筹抓好全办整改落实的同时,重点对“主体责任弱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完成任务‘过关’思想”等10个重大整改事项,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督办。
    (二)班子成员牵头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主动认领到牵头整改,始终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缺乏动真碰硬斗争精神”“目标绩效体系设置不精准”“规章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分管领域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深刻剖析、查摆不足、完善措施,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支部科室直接改。两个支部和七个责任科室负责人,对直接负责的61条整改措施,全部在科室内部进行了责任落实和时限排序。围绕推动问题整改这个关键,紧扣整改节点、压茬推进,在推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综合科每月汇总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扎实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
    三、坚持抓长抓常,分类施策推动巡察整改
    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当下改、长久立、严执行”的整改要求,市委目标绩效办以坚决有力的措施和从严从实的作风组织实施好问题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目前,已按时限要求完成了18项具体问题39条整改措施。
    (一)个性问题当下改。一是针对“发挥重督组作用不充分”问题,经会同市重督组研究,2020年10月30日起,实施重督组督查工作计划制度,主办科室提前制定督查计划,专项督查科汇总后统筹安排。建立重督组督查信息反馈机制,制定督查督办信息反馈工作流程,对于开展专项督查的有关资料、文件、批示等,主办科室提前3个工作日交参与督查的重督组领导;督查专(通)报及市级领导的批示意见,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重督组领导,便于持续抓好跟踪落实。建立日常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对涉及重督组应知晓的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务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综合科每周汇总,由专项督查科送达重督组党支部负责人,组织传达学习。二是针对“谈话反映,个别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存在口大气粗、态度生硬的情况”问题,办主要领导、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分别约谈了相关班子成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提醒。同时相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对照检查与自我批评。三是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2020年9月17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期间,办主要负责人、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违反报销规定的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对多领取的报销费全额追还单位财政账户。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干部职工4人全部补办公务卡,含新进人员和工勤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维修报销制度》,加强对综合科监管人员、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严审严控高损耗零部件报销,杜绝车辆使用存在的“跑冒滴漏”。2020年9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期间,分管领导已召集综合科监管人员、驾驶人员集中开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综合科负责人已约谈驾驶员,严明制度纪律要求,并与个人绩效挂钩。四是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2020年9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期间,分管领导已召集综合科人员集中开会对相关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特别是约谈了综合科负责人,要求其对照发生的问题加强制度学习,规范执行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会后,综合科已对采购的物资和易耗品实行固定资产管理员、采购人员、审批人员会签制度,对采购事项严把审批关。
    (二)共性问题长久立。一是针对“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存在差距”问题,坚持学习引领,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室务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重点专题学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强化对践行国家使命、推动科技城创新发展的重要认识,提升督查落实能力和决策参谋水平。紧密结合督促检查工作实际,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讨论学习。同时,对中央、省、市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层次、分类别、分主题向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及时传达学习。二是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绵阳工作重要指示和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不够”问题,会同市委相关主管部门,整改重点聚焦“科技城加快发展”考核工作,将考评设置为3类19项重点指标。指标设置上剔除了日常事务性指标,突出了重点指标,更加简明、清晰、易于操作。三是针对“对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项目督查落实不到位、质效不高”问题,2020年先后开展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抓项目促投资、全市生猪产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督促检查100余次,形成督查专报85期、督查通报66期;围绕63件省、市民生实事,通过“台帐管理、定期分析、电话提醒、点球(约谈)督办、问题销号、综合评价”六步推进法,全年先后开展专项督(核)查15次、点球督办3项、市长专项调研督导2次,形成督查专报3期、督查通报1期,在全市范围首次召开了民生工作座谈会;紧盯市委重要会议和市委主要领导批交办工作落实抓督查,建立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工作4本督办台账,开展市委重要会议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聚焦市委重大专项工作落实抓督查、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抓督查。四是针对“目标绩效体系设置不精准”问题,2020年精准承接省下达绵阳考核指标,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设置市级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数较2019年减少46项,减少21.9%,重点更加突出。按照省新版目标管理办法,在年度考核中对市直单位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分类考核。五是针对“部门考核有特权思想”问题,2020年10月,制定了《关于参加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先表彰内审制度》,明确了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程序。凡是与市委目标绩效办工作职责职能关联度不高,或具体参与实际工作少的项目,均提出不参与申报评先的工作意见。六是针对“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请示报告等要求,同步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列席,事前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对接,及时争取工作指导,确保规范执行。七是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足”问题,严格区分党的会议与室务会,分类落实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主题内容,会议记录由议题分管领导会审。2020年10月起,机关党总支已牵头对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指导。对总支、支部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机关支部对党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重督组支部对支委进行增补。支部会议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对标落实党内基本制度,2020年开展“三会一课”31余次、民主生活会2次、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24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5人次。成立青年党员理论学习小组,坚持办领导带头领学、重督组领导专题辅学、外聘专家现场讲学,先后举办各类讲学10余次,覆盖党员200余人次。八是针对“干部选任和考核管理等制度要求落实有漏项”问题,2020年10月起,在起草干部任免文件时,按规定明确干部任职试用期,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在筹备干部推荐相关会议、拟制会议方案时,主动向办主要负责人明确提出回避人员及事项要求建议;围绕规范管理档案,2020年10月22日,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对办内干部任用文件、考核资料落实专人负责归档工作,每年底进行检查。
    (三)制度规章严执行。一是针对“督查考核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严格执行目标绩效管理规程,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目标考核工作,确保考实考准;把省、市评价情况“点对点”通报到了相关地区和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更加严格地审核各目标牵头单位制定的相关考评细则,杜绝主观随意和平衡照顾;将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绩效考评。二是针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2020年4月22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出台《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清单》,明确各综合监督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问题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2020年5月29日、12月5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已会同我办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三是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严格落实《2020年绵阳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全年计划数量由2018年的531项缩减为2020年的69项,缩减87%。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合理制定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严格执行,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对市级部门临时性新增督查事项实行“一事一报”,从严审核把关。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仅审批同意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对救助站、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等特殊场所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办内发文环节增加审核程序,对业务科室开展的督查,非紧急必须事项,原则上提前3天发出相关督查通知,告知被督查主体;对需报送的有关信息、资料、数据等,非紧急必须事项,原则上文件发出日和报送日间隔3个工作日以上。进一步发挥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作用,分季度收集、掌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整治措施》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印发绵阳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开展社会公众评价事项清理规范和备案管理工作。四是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要求。全办经费使用、干部人事等31项重要事项均通过办室务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并邀请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主要领导带头发扬民主,认真执行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会议末位表态制”。五是针对“中心组学习次数不达标”问题,严格落实市委办《2020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要求,全年中心组集体学习达6次,编印学习汇编材料100套(册),落实专人专本做好会议记录。六是针对“上下班、请销假等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20年10月23日制定了《加班值班补助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购置安装了考勤打卡机,会同纪检监察组对单位上下班工作秩序和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4次,及时通报并纳入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
    下一步,作为市委抓决策部署落实的工作机关和全市首批“作风优良机关”,市委目标绩效办将继续结合“抓落实作表率”行动,将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聚焦问题、持续用力、标本兼治、务见实效,不断提升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巡视整改督查、民生和办理工作质效,以更加有力的整改举措推动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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