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全市目标督查系统工作会议召开

2021-04-02 17:27 作者:目标绩效办管理员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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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并报市委领导同意,3月30日上午,市委副秘书长、目标绩效办主任蒲方方主持召开了全市目标督查系统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增斌书记“九个抓落实”工作要求和元方市长关于政务督查工作批示,总结了2020年工作,集中学习了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安排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目标督查干部克服困难、勇于担当,较好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急难险重任务。一是快速响应,疫情防控督查考核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齐心协力,高质量筹办了全市民生工作座谈会。三是勇于担当,全面完成了省委巡视对接联络工作。四是围绕中心,市重点工作督查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五是成效显著,多次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扬奖励。全年获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等各类表扬、表彰29次。特别是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我市因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年5月受到国务院3项督查激励(我市系全国22个获3项以上激励的地方之一,系四川省唯一获3项以上激励的市州、2020年国务院大督查唯一“免督查”市州)。
    会议强调,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于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县两级目标绩效办作为党委、政府唯一专职督查部门,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条例》,不断规范督查督办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熟悉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弄清楚政府督查的定义、主体、内容、对象、分类、方式、程序和督查机构权限等关键内容。三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辅政建言、坚持奖惩并举、坚持统筹规范、坚持协同配合。
    会议强调,2021年,全市目标督查系统要继续坚持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督查考核就跟进到哪里。抓实做好(市、区)委书记月度重点工作点评会制度贯彻落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目标绩效管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工作,以及落实民生办理工作任务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贡献“目督”力量。
    会议还表彰了2020年度全市目标督查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游仙区、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及经开区作了交流发言。
    机关全体干部、各县(市、区)、园区目标绩效办负责人、市重点工作督查组成员和督查专家、民生监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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