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关于创新整合督查力量的探索

2017-05-17 00:00 作者:muduban  来源:绵阳市目标督查办
字体:【    】 打印

   督查是政府工作抓落实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的重要载体。在发挥督查部门自身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如何有效借助第三方力量提高政务督查效率、提升政务督查专业水平、科学评价部门绩效是基层督查工作需要破解的难题,我们结合实际进行了实践探索。

   一、直面问题、积极应对

   督查部门承担着重大决策部署跟踪、重要工作落实、重点项目推进的督查督办、整改问责和绩效评价,涉及改革创新、经济发展、民生实事、脱贫攻坚,以及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委员建议归口办理等多个方面,在实际工作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惑。

    一是督查力量不足。绵阳市目督办由市级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合并办公后,专职从事督查编制人员长期仅有5人,近三年平均每年承担的各类督查事项上千件,年制发专(通)报200期以上,事多人少让从事督查的同志常感力不从心。

    二是督查专业支撑不够。从事督查的同志大多是党政综合部门岗位,但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稳增长压力的不断增大,要求督查的专业针对性越来越强,要督中要害、查准问题,对督查事项专业性熟悉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在个别督查事项上,外行督查内行,让基层督查部门倍感尴尬。

    三是督查常态化难以保障。督查就是推动落实,督查部门介入的工作,往往是存在问题、难以开展的工作。在开展督查时,督查“面”上的广度容易把握,但深层次问题及原因却不是一督了然,既需要保持定力不断跟踪,又需要多个视角长期关注,短暂的一次督查活动是难以确保客观真实。

   二、分类创新、主动作为

   近年起,为有效缓解督查工作的一些问题,绵阳市目标督查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分阶段、分类别开展了相关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属性要求,我们按照民生事务、政务工作、工程项目分别组建了三支督查外围队伍,作为专职督查的重要依靠和力量补充,在实践中独立或混合编组使用,不断丰富完善工作开展方式。  

    一是选聘民生监督员。我市从“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中直接选聘监督员,对当年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十大民生工程项目和承诺完成的民生实事推进完成情况,定期实地走访项目现场和受益群体,对民生工程进度和政策实施成效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目前已连续聘请了两批56人次。

    二是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组。由市委市政府组建了六个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先后选调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18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副组长,对全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开展督查,并赋予专报权、考核权,充分借助市重点督查组领导积累的丰富经验,突出在督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同步加强对责任主体的工作指导。

    三是组建市级督查专家库。从在绵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级部门遴选50名涵盖农林、国土、城建、金融等6大类的行业专家,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督查提供专业力量支撑,有效缓解专业督查力量薄弱、问题发现整改不及时的不足。

   三、建章立制、规范使用

   为确保分类组建督查队伍工作规范组建、运行有序、富有实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配套相关制度。组建方案获批后,编制了《绵阳市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办法》、《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管理制度(试行)》、《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工作规范(试行)》、《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工作运行的五项实施细则(试行)》、《绵阳市目标督查办督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基础性文件,使得工作开展制度配套、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选任标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标准,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程序进行公示相关备选人,确保最终选择的人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专业能力突出、社会公信力较高。

    三是赋予相关权限。按照组建督查队伍分类,分别赋予各类别组督查权、考核权,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专报权。各组参与督查履职期间,经带队督查组长认定的问题,直接纳入市目标督查办整改工作台账,整改结果直接计入年度绩效。市民生工程监督员和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在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外分别有加扣1分、5分权限。

   四、稳步推进、初显成效

   通过近两年来的实践,民生监督员、重点工作督查组、督查专家库三支督查队伍的建设,有效弥补了督查力量的不足,提升了督查专业性支撑,突出了重点督查事项的持续性、常态性关注。

    一是逐步凝聚督查合力。“三支督查队伍”的组建和实践表明,通过与专职督查队伍混合编组,极大缓解了现有专职督查人员不足,保障了政府决策部署和跟踪督查同步推进,初步形成了体系内外督查力量的工作合力。

    二是有效传导督查压力。近三年来,通过先后抽派“三支督查队伍”超过150批次600逾人次参与环保保护、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淘汰落后产能、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重污染天气环保应急措施执行等督查事项,减少了体制内人情关系对督查的干扰影响,有效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切实提升督查效力。严格遴选、充分信任,赋予职权,规范使用,使得“三支督查队伍”的成员敢于督查棘手问题,勇于触及现实矛盾,加之督查结果直接运用到对部门的地方班子的年度考核,切实提升了督查效力,推动了一批现实问题的整改和解决。

(督查科)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