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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省级目标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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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民生工程目标包括“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10个大项75个分项(市级自选民生项目另行发文)。具体项目如下(各分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下达):

一、就业促进工程

(一)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其中市总工会落实下岗人员再就业0.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3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2.99万人(责任单位:市残联);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亿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8亿元(责任单位:市妇联);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900万元(责任单位:团市委)。

(二)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0个;促进2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010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2.467万人,其中在岗培训1.5万人,品牌培训0.167万人,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0.8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劳务扶贫培训0.35万人(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新型农民培训2万人;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3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600人(责任单位:团市委)。

二、扶贫解困工程

(一)农村扶贫解困。在15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扶持8.39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2个县实施秦巴片区连片扶贫攻坚计划(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

(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22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400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8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元;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慈善爱心超市示范化建设。建设以县为单位的慈善爱心示范超市服务网络1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5万人次;新建2个县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2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五)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320元或1620元扶助金(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六)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七)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帮助372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3000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市残联)。

(八)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为3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

三、民族地区帮扶工程

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加强民族地区卫生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进修736人次,下派内地医务人员对口驻点支援120人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教育助学工程

(一)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做到“应免尽免”;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做到“应补尽补”(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职业教育。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争取国家支持我市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待国家下达计划);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3万人;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5.94万人(责任单位:市教体育)。

(三)发展学前教育。开工建设22所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1.1万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1万人;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5万人;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16万人;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120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2000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建设农村留守学生之家16所(责任单位:团市委)。

(六)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建设。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200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试点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6410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待国家计划下达),重点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高寒山区等边远艰苦地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九)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达到2430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五、社会保障工程

(一)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95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95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6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01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25.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建设。创建6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依托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5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92人(责任单位:团市委)。

(八)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1620人;资助6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残联)。

(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45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1873个,快速检测样本91820头(份);加大酿酒、肉制品加工等产业的综合治理,风险监测样品650个(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六、医疗卫生工程

(一)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达到60%(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二)农村中老年居民免费体检。对参加新农合制度3年内未看病体检的55岁以上农村居民免费进行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实行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0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5.7%,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5%(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派遣198名三级医院医师支援县级医院,派遣72名二级医院医师支援乡镇卫生院;选派37名县级医院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30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七)农村妇女健康促进。免费对6.4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向农村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八)人工耳蜗助听救助。开展“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救助活动,为6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

七、百姓安居工程

(一)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30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9616套;实施棚户区改造5377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5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沼气建设。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1万口(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完成1.55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解决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对高寒地区用水防冻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七)安全社区建设。建成省级安全社区3个(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一)农村交通建设。建成农村公路950公里,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150公里,通村公路8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4(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建设公路安全保障设施45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含桥梁、隧道)收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2万亩,新增节水灌面7万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六)农村电网改造。改造农村电网线路281千米(由省发改委实施)。

(七)农村通信。实现202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解决120个行政村通宽带问题(由省通信管理局实施)。

九、生态环境工程

(一)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459.6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75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343.69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二)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5.82万亩,新增耕地0.94万亩(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成高标准农(粮)田5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三)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2个,综合治理河道43.5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工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处理设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个;实施城市(含县城)风貌塑造、乡镇风貌塑造、村庄风貌塑造36个(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1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及监测采集、检测土壤样品1732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十、文化体育工程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8个图书馆、10个文化馆、27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个博物馆纪念馆和美术馆;继续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建成31个示范乡镇综合文化站(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团省委依据捐方意愿选择资助地区范围)。

(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79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三)村村通直播卫星建设。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解决1525个边远山区20户以下自然村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四)村村通地面数字电视建设。采用地面数字电视方式,解决2万户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五)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93万场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六)广播村村响。解决300个行政村通广播问题(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013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省级目标分解表(原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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