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作机构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13-08-01 00:00作者:muduban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2007年3月,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十大惠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及成立四川“十大惠民行动”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7]2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十大惠民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绵阳市“十大惠民行动”领导小组,11月更名为绵阳市委民生工作委员会和绵阳市人民政府民生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民生工委办公室和民生工程办公室。

2010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生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绵阳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民生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民生办),是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原中共绵阳市委民生工作委员会和绵阳市人民政府民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民生工委办公室和民生工程办公室工作移交绵阳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民生工作。增设民生工作科,具体承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