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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目督办创新项目推进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2017年省级民生工程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7-12-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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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巩固和创新“4+3”项目推进机制。巩固“领导有力、责任到位、社会监督、智库支持”4大领导监督机制,即在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目督办(民生办)、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牵头推动;明确市、县民生工作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发挥民生监督员和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整合使用督查专家库等智力资源。同时,建立“双达标考核、过程管理、节点督查”3项考核督促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完成、资金拨付到位”考核标准;坚持项目进度月梳理、季通报等过程管理监督办法;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普遍、深入的督查。

      二是创新督查督办“六步推进法”。实施“台帐管理、定期分析、电话提醒、点球(约谈)督办、问题销号、综合评价”六步推进法。建立工作台帐,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民生宣传等内容纳入台帐,实行过程监管;每月对照省、市和各县市区项目实施进度,逐一对比分析排位情况;电话(网上)提醒推进缓慢项目的责任单位,查找原因加快推进;采取会议约谈、点球督办的方式,督促滞后项目限时完成;存在问题记入管理台帐,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实行销号处理;年底,在责任单位自评和社会公众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评判项目建设效益并兑现奖惩。全年,对脱贫攻坚、保障性住房建设、避险搬迁安置等60余个民生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余次,召开全市民生工程滞后项目推进会,约谈2个县区,“点球”督办4个项目。

      截至12月中旬,全市实施省级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共95个小项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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