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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采取措施推进河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17 16:23文章来源: 民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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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安州区组织召开全区春季禁渔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区委目标绩效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全媒体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9年全区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详细解读了我区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一是要高度重视。春季禁渔工作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天然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务必要高度重视。二是要明确任务。我区天然水域的春季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三是要加强宣传。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禁渔通告、制作禁渔警示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四是要广泛发动。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组织发动沿河村组农户参与禁渔、护渔,做到人人参与,共同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五是要加强巡查。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河长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总体要求,将春季禁渔管理纳入“河长制”生态保护日常巡查任务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天然水域的日常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禁渔违法行为,确保春季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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