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民生实事情况

2014年全市实施省级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方案

发布日期:2014-03-19 00:00作者:muduban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2014年的全市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涉及省级目标中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9项102个分项,以及17件民生实事(市级目标另行发文),具体项目如下(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下达):

十项民生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

(一)扩大就业规模。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9万人,下岗人员再就业0.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3.289万人。

(二)毕业生就业创业。2014年8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0个;促进2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对低保家庭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待省上统计后据实下达);2011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三)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2万人,品牌培训0.2万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30万人次;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15万人;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600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扶贫解困工程

(一)农村扶贫解困。在16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扶持6.34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二)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对秦巴片区的平武、北川2个县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

(三)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

(四)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5万人次;新建1个县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2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360元或42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六)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七)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0.62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帮助0.3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八)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3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总工会、市残联)

三、教育助学工程

(一)学前教育。建设公办幼儿园(待省教育厅分解后落实),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减免1.8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全免费。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

(三)职业教育。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中职学校招生2.78万人;免除3.2万名中职学校学生学费。

(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16万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7万人;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58万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优秀本专科学生0.048万人;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待2014年省运会后下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0.2万人;团委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团省委根据捐赠方意愿组织实施)。

(五)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创建星级留守学生之家80所;在贫困地区修建希望小学(团省委根据捐赠方意愿组织实施)。

(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面积4490平方米。

(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试点县7.8万名学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重点支持边远艰苦地区(待省教育厅分解后落实)。

(九)化解大班额。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待省教育厅分解后落实)。

(十)师范生定向培养。定向招录免费师范生(待省教育厅分解后落实)。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团市委)

四、社会保障工程

(一)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20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00元。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18.5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3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达到60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次提高10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5万人;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达到320元。

(四)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新建或依托现有福利机构建立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5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五)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92人。

(六)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0.162万人;资助6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50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残联)

五、医疗卫生工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6%。

(二)村卫生室建设。实施14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农村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听力残疾儿童救助。为60名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

(五)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990个。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残联)

六、百姓居工程

(一)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待省住建厅分解后落实)

(二)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6100套;改造危旧房、棚户区8553套。

(三)地质灾害防治。开展1处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完成500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置。

(四)沼气建设。支持农村沼气建设,新增沼气用户0.65万户。

(五)农村安全饮水。解决17.63万农村人口和7.3482万学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

(六)安全社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1个、省级安全社区15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监局)

七、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一)农村交通建设。建成农村公路430公里,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和农村公路改善200公里,通村公路230公里。

(二)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3。

(三)公路安全护栏建设。建设370公里公路安全护栏。

(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3万亩,新增节水灌面5.5万亩。

(五)农村通信。实现183个自然村通电话;实现200个行政村通宽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绵阳电信公司、绵阳移动公司)

八、生态环境工程

(一)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459.6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75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338.03万亩。

(二)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5.84万亩,新增耕地1.9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万亩。

(三)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8个,综合治理河道28公里。

(四)农村环境治理。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庄55个。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九、文化体育工程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个数字图书馆设备购置;免费开放9个图书馆、10个文化馆、27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个博物馆纪念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团省委根据捐赠方意愿组织实施)。

(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79万人次。

(三)村村通建设。采用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方式,解决756个边远山区20户以下自然村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93万场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团市委)

19件民生实事

一、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

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免除全市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

在继续执行现有奖助学金政策基础上,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按照30%的贫困面计算,对全市3.1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除学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三、建设公办幼儿园、减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

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公办幼儿园;减免1.86万名贫困家庭及民族地区家庭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四、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由此造成的医院减收按规定政策弥补,20%由财政排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实行免费婚前体检

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全市实行免费婚前体检,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确定统一的检查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七、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

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月60元;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次提高1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新建改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重点支持民办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农村敬老院(含市、县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4800张养老床位;建设168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6.71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九、资助30493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

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0元。(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对初次创业并吸纳3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一、建设6100套城镇保障性住房

全市开工建设6100套保障性住房,实施8553户旧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二、1300套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

将2014年竣工的1300套公租房定向出租给农民工(存量资产配置调整,不涉及财政当年增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推进力度(待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分解后落实)。(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十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解决17.63万农村人口和7.3482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十五、改善90公里乡村公路

全面实施农村公路改善工程,2014年计划改善9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六、安全护栏建设

建设安全护栏370公里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七、实施1799个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

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对村内公共服务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予以补助。计划覆盖全市1799个村,每村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