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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13-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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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工作指南

                                                (县市区、园区)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组织

结果认定

组织管理体系

4分

领导体系健全

自查提交文件

是否有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调整)的相关文件

部门责任明确

是否印发当年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工作制度规范

是否有项目管理和考评的制度规定

有明确固定的工作联络员

市民生办核定

是否安排专人加入“绵阳民生工作交流群”并开展工作

推进过程管理

5分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自查提交文件

是否印发当年分解民生工程项目文件

财政资金保障到位

市财政局核定

年初计划项目资金是否全部足额预算并拨付执行到位

定期督促检查项目

自查提交说明

是否组织当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不低于二次的全面督查

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市民生办核定

对省、市年内民生工程通报涉及问题是否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按时参会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以年内参会签到表记录和每季是否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及项目推进表为准

民生信息公开

6分

本级政务网站设立民生工程专栏

市民生办委托

第三方核查

是否在本级政务网站设立民生工程专栏,并及时发布相关动态

按季度公布推进情况

是否在本级政务网站或报刊媒体按季度公布民生项目推进情况

历年已建成民生项目基础信息公开

是否在本级民生工程专栏中对历年实施民生项目基础信息进行公开

社会公众评价

10分

主要就民生工程实施总体情况进行社会评估

市目督办组织

暂按年终点评考核和“领导点评”综合得分为准

目标完成考核

75分

对全年民生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市民生办核定

以年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其他加分

宣传报道

自查提交条目

市委宣传部和

市民生办核定

以年终民生工程宣传情况通报为准

单项超额完成

市民生办核定

以年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上级表彰

自查提交复印件

市民生办核定

以表彰文件认定为准(与综合绩效考核表彰加分不重复计)

承办会议

市民生办核定

以当年实际发生为准

其他

上级考评

以上级考评结果通报和年内督查整改通报为准

市县联动考评

以年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建成项目运管维护

以年内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真实数据上报

自行调整目标

 

 

 

  绵阳市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工作指南

                                   (市级部门)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组织

结果认定

组织管理体系

4分

领导责任落实

自查提交文件

确定本系统(部门)民生工作责任分工的相关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业务科室明确

部门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纪要(记录)

管理制度规范

是否有民生项目管理的制度规定

有明确固定的工作联络员

市民生办核定

是否安排专人加入“绵阳民生工作交流群”并开展工作

推进过程管理

10分

科学分解目标任务,确保符合全市和各地实际

是否对已年初已论证,并已印发启动实施项目总数再次要求调整

及时印发业务配套文件,规范项目实施

自查提交说明

是否对本系统(部门)承办项目实施有相关规范性文件或验收标准

项目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完备

市民生办核定

省市督查组实地现场抽查和年内民生工程通报为准

加强对各地实地调研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问题整改,全年不少于2次

市民生办核定

对省民生工程年内通报涉及问题是否督查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按时参会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以年内参会签到表记录和每季是否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及项目推进表为准

民生信息公开

8分

及时在本部门政务网站公开当年组织实施的民生项目

市民生办委托

第三方核查

是否在本部门网站对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和相关政策、申请、审核等流程等必要内容公开

及时对当年实施项目有关政策、申请、审核等必要内容公开

按季度在部门网站公布推进情况

是否在本部门网站按季度对承担的民生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公开

历年已建成民生项目基础信息公开

是否在本部门网站对历年已建成项目基础信息进行公开

社会公众评价

10分

主要就民生工程实施总体情况进行社会评

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暂按“万人评议机关得分为准

目标完成考核

68分

对全年民生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市民生办核定

以年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其他加分

宣传报道

自查提交条目

市委宣传部和

市民生办核定

以年终民生工程宣传情况通报为准

单项目标超额完成

市民生办核定

以年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上级表彰

自查提交复印件

市民生办核定

以当年表彰文件认定为准(与综合绩效考核表彰加分不重复计)

承办会议

市民生办核定

以当年实际发生为准

其他扣

上级考评

以上级考评结果通报和年内督查整改通报为准

市县联动考评

以年终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建成项目运管维护

以年内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通报为准

真实数据上报

自行调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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