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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目督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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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市目督办成立于2005年12月,主要负责全市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民生工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内设综合科、目标科、督查科、督办科、民生科、办理科6个科室,增挂市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5项职能:一是负责省委省政府下达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对县市区、园区和市级部门实施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奖惩;二是负责省委、省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三是负责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的综合协调、管理考核和联络服务等工作;四是负责全市民生工程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五是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市目督办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推动发展为第一要务,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暨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民生工程实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全力助推西部经济强市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型规范化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办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机关文化阵地建设和干部培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党员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上来,提升科学从政水平。
    二是在精准导航和科学考评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做好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的新要求,立足绵阳实际,从理顺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完善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强化目标执行过程监控、加强目标督查调研四个方面着力,力争目标设置全面科学、指标任务及早下达、监控预警及时有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在聚焦重点和强化督查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发挥督查督办抓落实的推动作用。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勇于担当,不断增强狠抓落实本领,积极转变督查方式,更加注重督查调研,增强工作预见性,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等大事、难事的跟踪督查,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在完善制度和加强宣传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做好省市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坚持“注重普惠,突出均衡,尽力而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督查专家和民生监督员的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工程的积极性,回应好群众期盼,解决好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在规范程序和提升质量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协调联系工作。进一步优化办理工作联系会制度,加强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领导负责制、面商制、限期答复制等办理工作制度,强化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的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或“点球”督办,加强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上的宣传力度。
    二、部门概况
    市目督办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目督办收支入预算总额464.96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6万元,下降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较2017年减少一名。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目督办2018年收入预算464.96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9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减少10.96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预算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预算持平。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预算持平。
    2、市目督办2018年支出预算464.96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295.9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65%,较2017年减少10.96万元。
    ②项目支出16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35%,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目督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4.96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6万元,降低2.3%。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96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6万元,降低2.3%;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4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6万元,降低2.3%。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目督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目标绩效管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民生工程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目督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市目督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民生项目督查督办及宣传经费、民生工作培训和民生典型推介经费、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专项经费、重点工作督查组专项督查经费、重点工作项目实施情况监控督查现场考核及考评经费、目标督查办督查专家库工作经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目督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外地友好单位来我单位考察学习交流活动所需接待活动;国家、省相关检查、督查、调研工作所需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市目督办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其中2辆待报废)。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督查调研、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目督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9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8万元,下降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较2017年减少一名,同比减少的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目督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目督办固定资产总额135.73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另外2辆待报废)、执法执勤用车0辆0。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目督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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